一、模闆拆除的一般要求
(1)拆模時混凝土的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;當設計無要求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不承重的側模闆,包括梁、柱、牆的側模闆,隻要混凝土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闆而受損壞,即可拆除。
2)承重模闆,包括梁、闆等水平結構構件的底模,應根據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試塊強度達到下表的規定,方可拆除。
3)在拆模過程中,如發現實際混凝土強度并未達到要求,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時,應暫停拆模,經妥當處理,實際強度達到要求後,方可繼續拆除。
4)已拆除模闆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結構,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标準值後,才充許承受全部設計的使用荷載。當承受施工荷載的效應比使用荷載更為不利時,必須經過核算,加設臨時支撐。
5)拆除芯模或預留孔的内模,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不發生塌陷和裂縫時,方可拆除。
(2)對于大體積混凝土,除應滿足混凝土強度要求外,還應考慮保溫措施,拆模之後要保證混凝土内外溫差不超過200C,以免發生溫差裂縫。
(3)拆模的順序和方法,應按照模闆支撐設計書的規定進行,或采取先支的後拆,後支的先拆,先拆非承重模闆,後拆承重模闆的方法,嚴格遵守從上而下的原則進行拆除。
(4)拆除的模闆必須随拆随清理,拆除的方木和木膠闆必須随拆随成捆成堆堆放,以防鋼管砸壞。
(5)拆模時下方不能有人,拆模區應設警戒線,以防有人誤入被砸傷。
(6)拆除的模闆向下運送傳遞,要上下呼應,不能采取猛撬,以緻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。用起重機吊運拆除的模闆時,模闆應堆碼整齊并捆牢,才可吊運,否則在空中造成“天女散花”。
二、現澆樓蓋及框架結構拆模
(1)現澆樓闆或框架結構的模闆拆除順序:拆柱模斜撐與柱箍→拆柱側模→拆樓闆底模→拆梁側模→梁底支撐系統→梁底模。
(2)拆除模闆時,要站在安全的地方。
(3)拆除模闆時,嚴禁用撬棍或鐵錘亂砸,對拆下的大塊膠合闆要有人接應拿穩,應妥善傳遞放至地面,嚴禁抛擲。
(4)拆下的支架,模闆應及時撥釘,按規格堆放整齊,工程完成(模闆工程)應用吊蘭降落(嚴禁模料從高處抛擲),到指定地點堆放,并安排車運到公司倉庫存放。
(5)拆除跨度較大的梁下支柱時,應先從跨中開始,分别向兩端拆除。
(6)對活動部件必須一次拆除,拆完後方可停歇,如中途停止,必須将動部分固定牢靠,以免發生事故。
(7)水平拉撐,應道先拆除上拉撐,最後拆除後一道水平拉撐。
(8)模闆立柱有多道水平拉杆,應先拆除上面的,按由上而下的順序拆除,拆除最後一道連杆應與拆除立柱同時進行,以免立柱傾倒傷人。
三、現澆柱子模闆拆除
(1)拆除要從上到下,模闆及支撐不得向地面抛擲。
(2)應輕輕撬動模闆,嚴禁錘擊,并應随拆随按指定地點堆放。
(3)柱模闆拆除順序如下:拆除斜撐或拉杆(或鋼拉條)→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橫楞→拆除豎楞并由上向下拆除模闆連接件、模闆面。
四、拆除完的模闆嚴禁堆放在外腳手架上。
附拆除側模、底模參考時間表: